染疫3個月又轉陽 符合特定條件擬列二度感染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汪淑芬台北17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召開專家會議決議,COVID-19染疫康復者如果在3個月內再次驗出陽性結果,在符合一定症狀、病毒量或定序的條件下,將認定為二度感染。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未歇,近日接連傳出有染疫康復者二度感染,也有患者在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症狀緩解後,再次出現症狀且病毒量回升,指揮中心昨天下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二度感染認定條件。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最近有部分民眾染疫後,沒過多久又出現病毒感染症狀且PCR檢驗結果轉為陽性,根據國際研究,感染Omicron BA.1以後,二度感染BA.2的發生率僅約萬分之1至萬分之3,比例相對低,且二度感染大多發生在第一次染疫的3個月以後。
羅一鈞說,正因3個月內再次感染的機會不高,指揮中心才會針對染疫康復15天至3個月的個案免除快篩等規定;至於染疫康復後多長時間內再度感染,才應該認定為二度感染,各國的規定都不同,目前英美都以3個月或90天為二度感染認定基準,歐洲則訂為60天。
他指出,根據指揮中心初步規劃,未來染疫康復者若在1個月至3個月內再次驗出陽性,並且符合特定症狀、病毒量或定序等結果,將認定為二度感染,可經醫師完成通報,符合資格者也可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以降低重症風險,但最終細節仍有待專家做最後確認,屆時也將一併修訂通報等相關系統。
另外,先前國際間約有1%至2%染疫民眾在使用口服抗病毒藥「倍拉維」後,出現病毒量回升、竄升或復發的情形,最近國內也觀察到類似狀況。
羅一鈞指出,這類患者平均在症狀改善5天後的2天至8天內,再度出現症狀或PCR檢測呈現陽性,但出現症狀後約3天就會自行緩解,無需再次給藥或隔離,僅需依照現行規定執行即可。(編輯:管中維)1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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