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訂染疫死亡火化時限 陳時中說明原因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婕翎、沈佩瑤台北8日電)染疫死亡後多久要火化,引發爭議。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說,考量火化過程變數多,才未強制要求幾小時內要火化,另會請內政部研議如何兼顧防疫與人情。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染疫死亡個案是否要在24小時內火化完畢,引發爭議。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今天表示,指揮中心應參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確診喪葬指引,還有各國做法另訂處理原則,例如新加坡就允許喪家守靈3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COVID-19疫情發生至今已超過2年,在疫情發生之初,大家對於疫情風險都很警覺也很擔憂,指揮中心對於防疫的要求一定是大於人情上的考量,因此要求染疫死亡個案務必包裹2層屍袋並儘快在1天之內火化完畢,包裹屍袋後也不可打開,以防有些餘氣溢出、沾到,造成疫情外露。
陳時中說,實務上之所以沒有開放冰入冰櫃,主要也是防疫考量,因為冷藏櫃都沒有單獨的區域可放,也不希望染疫、非染疫的遺體放在一起,所以才會希望在1天內火化完畢,家屬再來辦理後續喪禮等事宜。
陳時中指出,據他了解,新加坡是採取包裹2層屍袋後,才開放家屬守靈3天,這點看來和防疫要求並不違背,會請內政部瞭解和商量,尤其疫情輕症化,或許可以開始思考比較多人情上的顧慮,看看怎麼做能讓大家心情比較滿足,在疫情之下多兼顧一些人情,只不過若超過1天又不冰入冰櫃,遺體處理上確實較困難。
各縣市要求訂定染疫死亡個案的火化流程以及火化時限。陳時中解釋,考量火化過程中可能遇到很多變數,例如火葬場排序、時程安排等,才會希望儘速在24小時內完成火化,如果超過也不會處分。
另外,有死亡個案家屬已拿到死亡證明書,個案遺體也於24小時內火化完畢,但家屬後續向衛福部申請補助時,死亡個案的診斷卻被駁回,不列入染疫死亡。
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每天公布的死亡個案都會先由防疫醫師審查後,再交由專家小組審查,但有些個案可能是意外死亡,同時驗出COVID-19確診,這種狀況下可能經專家審查後認為不適合列入染疫死亡當中。
陳時中也說,個案死亡原因有很多不同可能,如果錯誤歸類,可能使有些原因被過度注意,有些反而被輕忽,因此死因認定還是正確為主要考量。(編輯:方沛清)1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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