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外海2離岸風電環評案 渢妙及北能補正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渢妙風場及北能風場台中外海離岸風電環評案,國防部、漁業署提出開發區域限制;環委要求加強地震、土壤液化及與漁民溝通等資料,兩案均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一連召開兩場台中外海離岸風電環評案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查「台中渢妙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北能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渢妙風場總面積約256平方公里,離岸最短距離約35公里,水深最深約71公尺,最大總裝置容量1800MW,最大風機數量187座;北能風場面積約188平方公里,離岸距離約35公里,水深範圍56至71公尺,預計設置60至86座風機、最大裝置容量1204MW。
經濟部能源局在離岸風電開發之前,曾建立部會聯合審查機制,排除禁限建區域。然而今天會議中,國防部、漁業署單位等仍對區位有意見。
國防部表示,當初在聯審會議中,空軍司令部已經表達,這裡是空軍訓練區域,要求建物總高度不得超過304.8公尺(1000英尺),在環說書中,風機最高達305公尺,應該列入修改;另外配合地型、陸域建物本身絕對高度不得超過225.9公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台中港外有部分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屬於環境敏感地區,建議開發單位海纜路線應避開。
能源局解釋,由於開發商準備資料比較早,聯審時提供的資料比較舊,但也有說後面會修正,另外在陸域變電站,海纜路線、上陸區域等,不在當初談的範圍內,如果各單位提出,開發商能接受應該就沒有問題;環保署則建議能源局應整體評估,不然問題沒有完整解決。
環評委員表示,台灣海峽的各風場,颱風、地震都有,國際公司並沒有類似經驗,資料收集、分析要比較慎重,請開發單立補充風場海床地形測量及地質鑽探資料,並執行初步地震危害度分析與土壤液化潛勢評估。
另外,環委指出,此區域水深最深達71公尺,要符合噪音規範,會比在30、40公尺水深還要困難;建議開發單位考慮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的可行性。
環委提到,風場位於傳統漁場,因為會影響魚類生存環境,開發單位應好好與漁民溝通,不要造成民怨。兩風場開發案均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編輯:管中維)1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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