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剩1週 把握時機11日截止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為讓農民好好過春節,農委會自1月3日起開放「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申報作業,延至春節後的2月11日止,提醒農民過完春節的下週把握時間完成申報,以確保可領獎勵金等權益。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包含各項轉(契)作、稻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
農委會說明,對比往年農民要在戶籍所在地申報,並依當地縣市政府統一訂定的耕作期間種植,今年起,可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土地座落多個鄉鎮者,則仍應集中在同一鄉(鎮、市、區)辦理。
農委會建議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
同時開放農民自行規劃「單點」耕作期程申報,但要符合耕作期間為當年起始、連續4個月以上等條件,全年申報上限2次,且不同期作的耕作期間不能重疊;不過公糧、契作硬質玉米及參與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者,另有規定。
針對近年期作常面臨供水不穩定風險,農委會說,今年持續對石門水庫、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德基水庫(石岡壩)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等水庫灌區內,經選定水資源競用區農地,辦理大區輪作,不論是否為基期年農地都可參加。
農委會接續說明,除了鼓勵種植綠肥、景觀作物或辦理翻耕,給予每公頃7.6萬到8.7萬元不等獎勵金;選擇不種稻, 改種其他作物,例如大宗蔬菜、易產銷失衡、需水量較多作物、觀賞喬木及花卉除外者,也能領取每公頃3萬到9萬元獎勵金,農民可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
農委會補充,對於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自111年第2期作起,每期作滾動檢核前3個期作的耕作措施中,至少須有1次辦理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是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當期作(第4個期作)始得申報繳交公糧、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或投保加強型水稻收入保險。
不過,農委會說,前述申報時,已取得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的農地,則不受上述規定限制。(編輯:陳政偉)11102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