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發焚化廠回饋金 環保署:依既有法規辦理
2021/12/30 15:16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0日電)台東縣焚化廠將於明年試營運,也規劃發放焚化廠回饋金補貼市民水電,但卻有民眾將抗爭與回饋金連結,環保署今天說,台東縣政府提供回饋金是依照既有法規辦理。
台東縣轄內垃圾長期仰賴外縣市協助處理,由於台東全縣掩埋場都已趨近飽和,台東縣政府為了解決轄內垃圾問題,經分析評估各項垃圾自主處理方案,台東縣縣長饒慶鈴日前親自公開宣示及與民眾充分溝通,決定啟用以既設公有焚化廠解決轄內垃圾問題,並將於明年試營運,同時規劃發放焚化廠回饋金以補貼市民水電。
不過,卻有民眾將部落抗爭與回饋金連結,企圖混淆民眾回饋金是因有抗爭所發,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回饋金發放都是依照既有法令規劃辦理的。
環保署指出,民國83年8月20日就訂有焚化廠營運階段相關回饋金要點,名稱為「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提供地方政府依據地方制度法訂定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參考。
因此,台東縣政府依實際需求訂定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法規,提供焚化廠所在地一定範圍回饋金,以提升回饋區域民眾生活環境品質,相關回饋金發放是依既有法令規劃辦理,與部落陳抗事件無關。
環保署也提到,台東縣政府針對成功鎮垃圾衛生掩埋場存續議題,已與都歷部落達成初步共識,由成功鎮公所協助都歷部落提出建設計畫,台東縣政府未來將全力協助爭取資源,推展地方經濟發展與建設。(編輯:陳政偉)1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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