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勞工正常工時以外值日夜 111年元旦起都算加班

2021/12/28 10:32(12/28 14:0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8日電)過去雇主會在工作時間外要求勞工「值日夜」,以往都認定與日常工作有別而不算工時,但民國111年元旦起,都將回歸勞基法,工時以外的值日夜都將視為加班。

勞動部過去曾訂定「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但從111年1月1日起開始將停止適用。

勞動部表示,過去有部分公司會在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包含處理緊急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等,由於過去認定勞工在值日夜的態樣有別於平日的工作,因此都沒有認定值班為工作時間。

不過,隨著工作型態轉換,以及考量勞工在值班時不論空間與時間上都難脫離雇主的指揮監督,因此「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從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也就是說,從明年元旦開始,雇主如果有讓勞工從事值日(夜)工作,一律認屬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

勞動部提醒,如果雇主違反規定,恐涉及勞基法未給付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到11小時或是違反7休1等規定,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編輯:張雅淨)110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基本工資111年元旦起調漲 月薪2萬5250元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