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工作車操作須教育訓練16小時 111年7/7上路
2021/9/28 17:39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8日電)高空工作車常因不當使用導致職災,勞動部修改相關規定,明年7月7日起,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必須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違者可開罰最高新台幣30萬元。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組長李文進於會中表示,勞動部已經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高空車操作人員應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相關規定將於明年7月7日上路實施。
李文進表示,根據統計數,國內高空工作車相關操作人員估計有1萬5000人,且經統計民國101年至109年的重大職災案件,因操作高空工作車而肇災共有34件。
李文進說,進一步探究原因,大多數都是人為操作不當所致,他舉例,高空工作車只能載人,有些工地會違規吊掛重物,當重物掉落時,就可能導致高空工作車晃動,導致操作人員受傷,也有的人會以高空工作車乘載人上下,這都違反相關使用規定。
李文進指出,未來高空車訓練將分為學科及術科實習各8小時,為讓相關訓練單位依規定辦理此訓練,勞動部已完成「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術科實習規範」,並編撰「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科教材」及培訓100名以上合格術科含學科種子講師等配套措施,訓練單位即日起可依規定規劃建置實習場地。
李文進也提到,現在發現違規會通知限期改善,後續會修職安法相關法規,待明年7月7日上路後,發現違規就會立刻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元。(編輯:陳政偉)1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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