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園藝堆肥之名非法棄置 初估不法利得7000萬元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7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今年8月協同檢警系統,查獲3家廢木材再利用機構,以園藝公司堆肥名義,在彰化縣轄內涉嫌非法棄置,初估不法利得約新台幣7000萬元,後續已進入檢方偵辦。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年8月於彰化縣、台中市、雲林縣、嘉義縣市轄內針對廢木材再利用機構、非法堆置場域、清除機構、相關行為人公司、住家等48處執行大規模搜索行動,查獲有3家廢木材再利用機構,假再利用之名,將大量不符合規格與用途產品非法(棄)置。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大隊長施勝鈞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確切不法利得仍在計算中,初估約7000萬元;而實際裁罰金額仍待檢方起訴書確認。
環保署表示,今年3月民眾檢舉於彰化縣鹿港鎮有農地遭不法集團以堆肥名義,堆置有大量夾雜合板、廢塑膠等廢棄物、廢木屑,彰化地方檢察署獲報後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調查過程中發現彰化縣轄內陸續出現多處不同園藝公司,以堆肥名義設置廢木屑堆置場所,園藝公司是由不法再利用機構出資成立,向上游廢木材工廠以每車7500元費用代為處理,稍加破碎後偽稱產品,以堆肥名義租用農地進行堆(棄)置。
在堆(棄)置物中夾雜有大量油漆合板、廢塑膠、廢隔熱棉等廢棄物,且園藝公司亦未取得合法肥料登記文件,待承租農地堆滿後即棄之不理,廢木材混合物因易燃加上天氣炎熱乾燥,恐造成火災對公共安全及空氣品質形成嚴重威脅。
環保署提到,8月3日協同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各地方警局、環保局等出動270人,由彰化地方檢察署聲押3名主嫌獲准,並扣押曳引車22台、拖車20台、大貨車4台、挖土機及各式機具23台。
環保署強調,再利用機構及清運業者應將收受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妥善再利用,並依法確實申報產品流向,不得任意堆(棄)置。(編輯:方沛清)1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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