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董事遴選辦法公告 分3階段預計6月底選出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9日電)教育部今天公告康寧大學董事候選人遴選辦法,董事名額為13人,分為個人董事和群組董事,採公開徵求方式評選,將採3階段辦理,預計6月底完成決審。
教育部因康寧大學董事會未在期限內完成捐資支付台南校區土地權利金,向法院聲請解除康寧大學全體董事職務,法院於去年11月裁定。為籌組公益董事,教育部日前組成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
教育部今天傍晚於網站貼出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公開徵求董事候選人公告,提供康寧大學辦學現況、董事推選小組委員名單、董事推選小組會議規範、董事應繳交的校務發展建議書等資料。
教育部表示,依康寧學校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規定,董事會董事名額為13人,採公開徵求方式評選;候選董事分為「個人董事」(以個人提出申請)及「群組董事」(以3至6人聯名組成群組提出申請),個人董事1名由學校自行推選康寧大學專任教師擔任,其餘由董事推選小組評選產生。
有意參與康寧個人或群組董事候選者,應於5月17日下午5時前將校務發展建議書送至教育部(以建議書送達時間為準),董事推選小組分3階段評選,包括第1 階段初審、第2階段康寧大學座談會、第3階段決審。
教育部指出,初審預計6月2日召開,採書面審查,由推選小組以不記名方式,擇優選出符合資格的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進入第2階段;座談會預計6月9日舉行,董事候選人除有正當理由且經推選小組同意外,應配合參加座談會(個人董事應親自參與,群組董事應推派至少1名代表參與)。
決審預計6月30日辦理,董事候選人應向推選小組委員報告(個人董事報告5分鐘,問答10分鐘;群組董事報告每組10分鐘,問答20分鐘),由推選小組委員討論後,以不記名投票方式決審。(編輯:管中維)1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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