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工安意外 可罰30萬恐背刑責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9日電)日本發生停車場整修誤觸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導致傷亡的意外。職安署今天說,台灣曾發生類似事故,若在此類案場發生工安意外,可立即開罰事業單位3萬至30萬元,也可能背上刑責。
日本東京15日發生一起在地下停車場整修作業中疑誤觸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因大量噴發二氧化碳氣體,造成4死1重傷的重大事故。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台灣過去也曾發生類似案例。有勞工於停車塔進行二氧化碳自動系統檢測簽證工程,在進行二氧化碳鋼瓶秤重作業時,未架妥鋼瓶固定桿,導致鋼瓶傾倒並發生洩漏,造成1死1傷。
同樣也是地下室停車塔,勞工在進行消防設備檢修作業時啟動滅火裝置,自動滅火設備小型啟動鋼瓶二氧化碳洩出。除檢修工人外,因保全人員進入搶救時未配戴空氣呼吸器,最終造成7人受傷。
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告訴中央社記者,這兩起案例分別在2014及2008年,近幾年台灣沒有再發生類似案例。
若發生類似工安事件,張國明指出,依職安法可立即開罰新台幣3萬至30萬元,依情節可勒令停工;若涉及業務過失等情況,也可能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張國明提到,如上述第二案例,保全為救援反而自己也受傷。由於保全與檢修工人屬於不同的事業單位,但在同一案場工作,因此若有類似情況,都會要求兩事業單位進場工作前必須先討論;若發生工安意外則依事實認定開罰。
職安署呼籲,從事消防設備檢修測試的事業單位,應加強作業人員的教育訓練及安全意識,事先掌握滅火設備特性,由依消防法認可的消防設備師(士)執行,並確實遵守相關安全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
職安署說,在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場所從事作業,應防止人員因誤觸導致翻倒滅火器或擊發二氧化碳,同時應禁止非合格人員進入該等場所作業,若有緊急狀況時,應採取警示、警報等,可引導逃生的措施,必要時啟動排煙、排氣設備換氣,以積極防範災害。(編輯:管中維)1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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