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安排勞工參訓 職安署籲確認辦訓單位合法性
2020/11/6 15:20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表示,今年已接獲雙北市查核發現,有單位未經勞動部認可就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已違反相關法規,提醒雇主應確認辦訓單位是否為合法。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長許莉瑩在會中指出,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部分非營利法人沒有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沒有經勞動部認可,卻逕自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影響事業單位或勞工取得相關結業證書的有效性。
許莉瑩表示,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的非營利法人,辦理法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
許莉瑩提到,提供勞工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的雇主責任,建議勞工及事業單位有參加或派員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需求時,應特別注意辦訓單位是否合法。
許莉瑩指出,雇主或勞工如果想查詢鄰近的合格訓練單位都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https://trains.osha.gov.tw)查詢,也可透過電話洽詢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的教育訓練管理機構。(編輯:張雅淨)1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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