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打亂學習 台生中國學歷採認納遠距教學
2020/9/29 18:3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9日電)疫情打亂許多人的學習規劃,教育部近日發函解釋,中國大陸地區學歷的採認將給予彈性。例如因當地學校封閉,學生返台遠距上課,可提出相關證明,由教育部綜合判斷進行採認。
依照「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7條第1項,中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大學)的修業期間規範,與台灣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例如碩士學位至少要在當地學校修滿8個月。同辦法第8條第2款規定,「採函授或遠距教學方式教學」不予採認。
然而,受到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中國大陸地區許多學校封閉,甚至整個省市城鎮採封閉式管理、限制入境,導致許多學生離開學校區域或返回台灣,再透過網路遠距學習。
教育部26日發函(台教高(五)字第1090131226B號令)解釋,考量疫情嚴峻,中國大陸學歷採認除參照學校行事曆和入出國紀錄外,也會參酌當地防疫彈性措施,例如邊境管制、省市城鎮封閉式管理等,綜合判斷後採認。
原本規定,「採函授或遠距教學方式教學」都不採認。教育部考量疫情期間,給予一些彈性,如果是因學校停課,不得不採遠距學習,這段時間的學習也能採計。不過學生必須出具中國大陸地區學校相關證明文件,讓承辦單位綜合判斷。
教育部在函示中舉例,甲生在中國大陸讀碩士,上課6個月後,學校因疫情關閉,甲生返台遠距學習6個月,並達成該校的畢業條件、取得學位。上述情況下,甲生修業期間可合併採計為12個月,滿足「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的8個月。
不過教育部強調,上述彈性措施,以中國大陸地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措施期間為限,待疫情結束後,便恢復原本規定。(編輯:陳政偉)1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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