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導學校若違課綱規定 教部:取消資格追回補助
2020/8/17 21:11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許秩維台北17日電)為落實新課綱,教育部每年選出前導學校試行。教育部今天表示,前導學校如違反課綱規定,將取消資格,並追回補助經費。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去年8月上路,根據教育部資料,為推動新課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05年度起擴大推動前導試行計畫,每年選出部分高中擔任前導學校來試行新課綱內涵,如教師培訓增能、強化課程發展機制等。
媒體報導,教學現場出現亂象,甚至有明星高中課程計畫書「掛羊頭賣狗肉」,把多元選修課、彈性課程強制配給主科老師加課趕進度,其中不乏新課綱模範的「前導學校」,而彈性課程不符規定的台中一中仍被列入109年前導高中名單。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108年課綱計畫起初並未嚴格規定不能以班群模式上課,學校制定課程計畫並經審查通過後上傳國教署課程計畫平台,因課綱制度採滾動式檢討,後來才明文規定「不能原班上課」,有違彈性學習宗旨。
教育局提到,當時立刻派員入校查訪,但因108年課綱上課時間僅剩1個月,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要求學校修正109年課綱,日前各校的109年課綱都已修正並完成審查。
台中一中校長林隆諺表示,今年依據課綱計畫制定,台中一中近年來多次被選為前導高中,是因長年對課程研發的投入,課程發展經驗豐厚,實至名歸。
教育部國教署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為督促前導學校確實依循課程綱要實施課程,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國教署已規劃後續核定前導學校補助經費時,將會明文要求,各校如有違反課綱規定,將取消前導學校資格,追回補助經費。(編輯:管中維)1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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