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場存廢之爭 橋頭科學園區範疇再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橋頭科學園區範疇界定會議,由於預定用地內有首座公設有機農場,引起環團及當地農民反彈,內政部與農委會也對適法性見解不同,會議決定兩部會先協調,範疇界定擇日再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辦「南部科學園區橋頭園區開發計畫」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由於規畫範圍包含高雄中崎有機農業專區,是台灣第一個公設有機專區,也引發各界關注。
根據開發單位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資料,園區以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為導向,提供先進科技、創新產業研發及試生產空間,串聯科學園區及傳統產業之擴充發展;位於高雄新市鎮特定區後期發展區,面積約262公頃。
會議開始前,包括環團、立委、議員及當地農民都到場表達反對聲音。中崎農產運銷合作社代理理事主席楊登旭表示,中崎農場自10年前至今已進駐30名農民,原本相信公設有機專區可以永續經營,但橋頭科學園區又要將農地撤除,根本是政府失信於民。
中崎永傳農場農民林曉佑指出,有機農業的價值應包含乾淨土地、糧食安全、生活環境及人民健康;今天若將中崎有機農業專區劃入橋頭科學園區的範圍內,那將是「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後台灣第一個被收回的有機農業專區。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表示,政府應該要摒除過去先開發園區才招商的落後思維,與當地居民、有機農民及有意願進駐的廠商共同討論,重新設計橋科,成為台灣第一個生態型科學園區。
會議開始後,農委會代表表示,根據有機農業促進法第6條規定,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可供農業使用者,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今天不論是誰來經營,都會希望原有農場可以保留。
內政部官員則表示,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1條,若是土地有整體開發需求,經主管機關通知整體開發並限期拆除回復原狀時,應自行無條件拆除;其不自行拆除者,予以強制拆除。
與會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認為,橋頭科學園區規劃包含了中崎有機農業專區用地(約31公頃),卻連有機農業促進法明定的租期保障,已經限制了這塊土地的使用和發展都不知道;既然立法有問題,農委會跟內政部就要搞定,「環保署、科技部不要公親變事主」。
會議不斷針對適法性及是否延期開會進行討論,環評委員也分為兩派,部分認為範疇界定與適法性關聯不大,可以先行開會;另外也有環委認為可以等到法律問題、開發範圍都確定後,再擇期開會。
歷時約2小時討論,會議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裁示,適法性爭議應先行處理,希望內政部、農委會先達成協議,再來進行範疇界定,因此決定擇日再開。
2019年12月總統蔡英文在大選投票前,於高雄召開記者會公布「大南方、大發展計畫」,正式宣佈以「橋頭科學園區」推動高雄發展;今年2月環保署第371次環評大會決議本案應進行二階環境影響評估,於今天召開範疇界定會。(編輯:陳清芳)1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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