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陸海空燃油管制升級 改善港口城市空氣品質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環保署今天修正發布「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新增船舶、航空燃油管制標準,並加嚴汽油苯及柴油多環芳香烴含量標準值,預計7月1日施行,港口城市酸雨、能見度可獲改善。
環保署今天召開「陸海空燃油管制全面升級 港口城市酸雨、能見度再改善」記者會。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指出,油品燃燒後,其硫、氫等成分會產生硫氧化物、碳氫化物等多種污染物質,造成臭味、酸雨及煙霧等問題,因此各國逐漸加嚴管制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以改善空氣品質。
他說,環保署也將原名「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進行修正,特別把船舶跟飛機的燃油管制標準納入,於今天發布「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預計7月1日起施行,屆時陸海空交通工具所用燃料都納管。
他說明,今天發布的管制標準新增「船舶燃油」部分,針對「硫」含量管制,對象針對包含漁船在內的所有船舶,燃油硫含量將由船舶以往使用的3.5%高硫油,全面限制為「0.5%低硫油」,改善比例有7分之6。
新增的還有「航空燃油」硫含量管制,從過去的0.3%,降至0.2%,加嚴了3分之1,對比歐美為相當或領先。
環保署預計,船舶跟漁船都全面採用0.5%以下硫含量的燃油,可減少二氧化硫排放5229公噸。同時推估,108年對比107年,基隆的二氧化硫濃度已改善29%、高雄小港也已改善45%,預計今年可因新標準的施行,可再分別改善9%、16%。
環保署補充,台灣雖然不是「國際海事組織」(IMO)會員國,但自動適用「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低硫油規範,不僅改善空污,也讓台灣的港口在國際上繼續維持優質評價。
另外,汽油中苯管制標準由1%加嚴至0.9%,柴油的多環芳香烴管制標準由11%加嚴至8%,以維護空氣品質,降低暴露致癌物質的風險,守護民眾健康。
蔡孟裕補充,新制上路時,中油、台塑等也會提供符合標準的油品,呼籲各種交通工具使用人購用符合標準油品,不要使用來路不明、混合油品,攜手改善空氣品質。(編輯:張芷瑄)1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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