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外籍人士發病 部分情況須自費醫療檢疫
2020/3/16 19:54(3/16 20: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許秩維台北16日電)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明天起,從旅遊疫情建議第一、二級國家地區來台短期停留的外來人士且無健保卡者,生病要自付門急診醫療及檢驗費用;從第三級國家來台後發病,可選擇自費集中檢疫14天,治療檢驗仍由台灣負擔。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午在記者會指出,隨著武漢肺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國際疫情日益嚴峻,對國內防疫安全威脅日增。因旅遊、商務、訪友等目的來台短期停留而無健保納保義務的外籍人士,在國內發病後必須經由檢驗才能排除感染。
指揮中心社區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記者會後受訪表示,為避免增加國內防疫成本負擔,自3月17日起,自旅遊疫情建議第一、第二級國家、地區來台短期停留的外來人士無健保卡者,在入境後發病,除需自付門急診醫療費用外,也需自付檢驗費用。
至於從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警告國家地區來台的外籍人士,應該居家檢疫14天,莊人祥說,若沒有地方住,可住集中檢疫所,每天150美元;若發病,因為符合武漢肺炎的「通報定義」,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治療費和檢驗費由台灣負擔,理由是外來人士如果因醫療費用不就醫,倒楣的還是台灣民眾。
來台短期停留的外籍人士於入境後出現症狀時,如為實施居家檢疫,或為確定病例接觸者實施居家隔離者,都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只要進了隔離病房,必須接受隔離治療及採檢,隔離治療及檢驗費用由政府負擔。
目前除了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韓國、伊朗之外,3月17日起,列入第三級警告國家地區包括東歐、中東、中亞、北非共42國、1地區,以及歐洲申根國家等27國及杜拜等,歐洲、中東、中亞和北非,合計超過70國。(編輯:陳清芳)1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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