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計畫須通報才適用 勞工也可自行通報
2020/3/12 19:02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2日電)勞動部因應疫情衝擊擬定紓困計畫協助減班休息勞工,但企業必須通報,其勞工才適用。勞動部今天說,勞工也可自行向勞政機關反映,若查證符合規範,可直接列入通報名單。
武漢肺炎(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疫情衝擊下,對於產業因此停工或減產,勞工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減班休息),勞動部重新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要補助參訓的勞工及辦訓企業,也擬定「安心就業計畫」要補助放無薪假勞工。
這兩項計畫都限定有通報地方政府實施減班休息的企業才適用,可能導致有放無薪假但雇主卻沒有通報的勞工權益受損。
對此,勞動部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若事業單位沒有通報,勞工也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只要經查證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基本工資等相關規範者,將會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的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勞工適用這兩項計畫的權益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果因受疫情或景氣因素影響導致停工或減產,有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減班休息)必要,必須經過勞雇協商合意。
如果雇主如果未經勞工同意、片面決定減少工時者,勞動部表示,這屬於無效的勞動契約變更,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仍應依原約定給付報酬,如果有短少工資情況,主管機關將要求雇主補還,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也強調,減班休息期間,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給付的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編輯:陳清芳)1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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