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資遣教師 教育部擬政策引導加發資遣費
2019/11/28 19:17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現行私校教師遭資遣只能結清自身退撫儲金存款,沒有另外的資遣費。教育部今天邀各界代表開會作成初步決定,將於110年起以政策引導方式鼓勵私校加發資遣費,並給予一定補助。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5月審議「教師法」時作出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參考勞基法精神,擬定私校資遣費制度。教育部今天下午邀請相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開會討論。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今晚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會中達成初步決定,在沒有完成立法前,將以政策引導方式,鼓勵學校加發資遣費(資遣慰助金),以健全教師的生活保障,「不是強制學校一定要這樣做,而是引導大家往這方向。」
陳焜元表示,教育部預計民國110年1月開始,以行政函令的方式推出引導措施。私校如果願意加發資遣費,並達到一定的標準以上,教育部擬補助所需經費的32.5%。但他強調,這只是初步方向,還沒有定案,許多細節仍要討論。
陳焜元表示,私校教職員資遣費的給予方式盡量參考勞基法,按照教職員退撫新制年資計算,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薪給,最高發給6個月。薪給計算原則上是全薪,包括學術研究費、加給等。
今天會議上,工會團體代表爭取資遣費優於勞基法,私校代表則認為要考量學校的財務,希望政府全額補助資遣費。陳焜元表示,由於牽涉到教育資源分配的問題,後續還需再開會研議,但各界有共識,被資遣教師需要一段時間轉職,應盡可能提供生活保障。
陳焜元表示,目前全台灣私校教職員約5萬多人,過去幾年平均每年約120人被資遣,但未來受到少子女化衝擊,人數和所需經費,目前難以估算。(編輯:李錫璋)1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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