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購車期限 延長為6個月
2019/9/11 20:01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交通部推動「計程車服務提升輔導方案」,今年實施汰舊換新補助,6月3日起受理,原本規定補助購車期限是3個月,交通部今天宣布,可申請延長3個月,也就是延長到6個月。
交通部說,因接獲計程車業者及駕駛反映,部分車款產能不足,車輛業者無法縮短交車時間,造成申請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者,未能在規定的3個月內購車領牌。
交通部為降低衝擊並兼顧申請補助的公平性,今年修正「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申請人未能於受理機關核定發文日起3個月內,購買全新車輛並領照,可在規定3個月期限屆滿前,檢具新車訂單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受理機關申請延長3個月期限。
交通部也同意申請汰舊換新計程車者,可變更申請補助種類,並以1次為限,原申請電動計程車者,以變更為油電混合計程車或燃油計程車為限;原申請油電混合計程車者,只能變更為燃油計程車為限。
根據交通部的補助規範,今年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新增電動計程車,其中若購買燃油(含油氣混合)計程車者,每輛補助新台幣15萬元、購買油電混合計程車者每輛補助25萬元、購買電動計程車者每輛補助35萬元。
交通部原本預計分3年補助1萬2000輛計程車,今年原預計補助5000個名額,供車齡12年以上的計程車駕駛人提出申請,後來決定今年補助名額提高至1萬名,7月將補助車齡降為10年,日前再降為7年,並以個人計程車優先。(編輯:謝雅竹)1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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