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灣邁入非核家園 燃氣成供電主力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7日電)廢核大遊行今天登場,希望台灣能夠「告別核電」,根據政府規劃,最後一座核電機組將於2025年除役,屆時台灣即正式邁入「非核家園」,能源政策同步轉型,燃氣占比提高至50%,是供電主力,再生能源比重也將攀升至2成。
台灣缺乏自產能源,為確保能源安全和發展經濟,1964年開始推動核電廠,進入核能發電時代,根據台電官網資料,1985年時,核能占整體發電比例高達52%,不過隨著能源多元發展,以及反核聲浪高漲,去年的核能占比已降至11.4%。
核一廠1號機運轉在40年後,執照於去年12月5日到期,是國內第一座除役的核電廠,2號機也將在今年7月15日屆滿除役;以核電廠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限40年計算,2025年5月,核三廠2號機、全台最後一部核電機組將走入歷史。
核電廠除役將以25年分4個階段進行,不過核一1號機除役即面臨重重卡關,依據除役計畫,台電須先將核燃料移出反應爐,由於用過燃料池已塞滿,做為暫放的一期室外乾貯場卻遲遲無法啟用,實質除役工作何時啟動,至今懸而未決。
接下來將於2021年12月、2023年3月先後除役的核二廠2部機組,也因新北市府尚未核准「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前途未卜。
台電主管表示,必須先移走核心燃料棒,才能進行「關鍵除役」,台電將持續與新北市溝通,期盼取得共識,讓除役工作順利推展。
除了移走燃料棒,才能進行實質除役外,「核廢最終處置場址」也是棘手問題;核廢料概分為2類,一種是電廠運轉維護所產生的「低階核廢料」,另一種是「高放射性廢棄物」也就是「用過核子燃料」。
針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址,「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已於2006年公布,明定經濟部為主辦機關,原能會為主管機關,台電則是作業者,所需經費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支應;至於「高階核廢選址」辦法細則,還沒有訂出相關條例。
台電主管表示,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址需舉辦公投,但是潛在場址地方政府拒絕辦理,讓最終處置選址窒礙難行;台電也建議原能會修改相關辦法,研議其他選址機制,以解決場址難產問題。
去年「以核養綠」和「反空污」、「反深澳」等公投案過關,廢除了電業法「2025非核家園」條文,加上空污議題嚴重,經濟部因此公布新版能源政策,宣示「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目標在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達2成,其中離岸風電更扮演要角,明年要達到976MW(百萬瓦),2025年增至5738MW。
根據新版能源政策,2025年能源配比為燃氣50%、燃煤27%、再生能源20%、其他3%,包含核電1%、燃油1%、抽蓄水力1%。(編輯:林孟汝/林淑媛)10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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