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播5年內才算首播 衛星公會:年限太短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2日電)為減少舊片重播,NCC日前新增首播定義,頻道播放超過新播日5年的節目就算重播。衛星公會今天拜會NCC,認為規範年限太短,好的內容有可能5年之後仍有業者意願播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詹婷怡、NCC委員陳耀祥及郭文忠上午接見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一行人,包括衛星公會理事長(旺旺媒體中時集團首席顧問)林柏川、副理事長(聯利媒體執行副總經理)楊盛昱、東森電視董事長林文淵、壹傳媒總經理陳守國、八大電視總經理王克捷、三立電視經理張明滄等人。
NCC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會中就衛星廣播事業發展事項進行討論,包括新聞頻道業者製播內容未遵循自律規範營運不當、首播率擬增加年限限制及多元付費政策等事項。
舊片重播引發批評,NCC日前通過修正草案,新增首播定義,新播之日5年內才算首播,否則算重播,以此督促業者不要大量放送老舊節目,保障消費者權益。
與會者指出,衛星公會認為5年年限太短,實務上可能有困難,要是產製內容不錯,也許過了幾年仍有其他平台願意買來播,這樣的規定恐會限縮內容二賣、三賣的機會,不過,會中並沒有提出具體希望放寬的年限。
NCC表示,本屆委員會非常重視內容產業的發展,並致力於推動內容產製品質的提升,鑒於社會各界不斷出現希望減少電視頻道重播節目的要求,並權衡多方利害關係人可接受的實質作法,目前規劃以調整首播率的方式逐步前進,若衛星公會可提出可行改善作法,後續可以在法規預告期間提出意見。
NCC表示,新聞頻道製播新聞及評論,在法律層面上包括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等規範,最重要的是依賴頻道業者自律,各新聞取材是否有新聞價值、新聞報導是否有內部多元觀點、內部控管機制是否落實或已產生失靈狀況等,就社會各界及專家觀察,近半年來就新聞製播是否落實執行相關製播規範及控管機制頗受各界質疑,各新聞頻道的經營高層必須要審慎重視。
詹婷怡指出,針對廣電內容申訴具體個案,NCC除依行政程序提請節目廣告內容諮詢會議依法審認建議,並提委員會視具體個案構成要件依法裁處之外,對於新聞頻道製播新聞及節目未能落實自律規範、悖離專業倫理等,已檢視是否涉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不當,導致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並依相關規定續行處置,以提升匯流環境下的電視媒體公信力。
多元付費議題方面,NCC表示,將持續透過年度費率審議機制引導有線電視規劃多元選擇付費方案,也歡迎公會可以在相關的座談會中提出具體建議。(編輯:林沂鋒)1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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