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貯 環團籲併除役環評考量
2018/12/26 15:22(12/26 16: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審查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差,環保團體認為,在地民眾對此乾貯設施有相當大的疑慮,此案應該跟核二廠除役環評進行併案考量。
環保署於2010年4月通過「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狀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及環境差異分析」,准許台電使用每箱56組或68組核燃料束規格的混凝土護箱,但台電卻改採購MAGNASTOR型每箱87組規格貯存設施,並向環保署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變更,最後獲得通過結論。
環團及在地居民不滿,向法院提出撤銷訴訟,今年5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居民勝訴確定,台電便於11月就此案提送環差報告,環保署今天召開專案小組審查。
在審查會議前,環保團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共同在環保署大門口召開記者會。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會中指出,用過核燃料乾貯設施是核電廠安全除役的重要配套措施,目前核二廠用過核燃料露天乾貯設施規劃,讓居民有相當多的疑慮,包含露天貯存設備容易腐蝕且輻射容易擴散、相同型號設備在國外試運轉時兩度發生漏水問題等。
蔡雅瀅表示,台電已經送出核二廠除役環評至環保署,明天可能也會送出除役計畫至原能會審查,台電既然已承諾未來第二期將改採室內貯存,現在就應停止有疑慮的規劃,重新與除役環評中第二期室內乾貯設施進行整體考量、規劃可排除居民疑慮的貯存設施。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環評相關行政處分,像是原能會就此設施核發的建照執照,目前仍在進行再審跟程序在開的行政爭訟,在相關訴訟還未釐清之前,台電卻已經提出環差報告,在行政爭訟結果還未出爐前,應暫停審查此案。(編輯:管中維)1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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