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關約聘職 7月起適用勞退新制
2018/10/5 22:30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5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從今年7月起公務機關的約聘人員可以適用勞退新制,今年7月前到職的約聘人員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加入勞退新制的行列,7月後到職者則強制適用勞退新制。
根據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規定,目前公務機關學校等的約聘人員須自行提撥6%,政府提撥6%的退休金到機關學校自行在銀行或郵局開立專戶儲存。但外界時常質疑此辦法讓約聘人員的退休保障不足。
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勞動福祉及退休司長孫碧霞說,從7月起公務機關的約聘人員可以適用勞退新制,其差別在於過去約聘人員如果離職,即可領取專戶裡的退休金,如果納入勞退新制後,需要等到60歲以後才能領取專戶的退休金,但有2%的保證收益。
孫碧霞指出,今年7月前到職的約聘人員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要適用勞退新制的規定,而今年7月到職的約聘人員則是強制適用勞退新制。
至於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是否要納入勞基法,勞動部則發出新聞稿表示,「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的主管機關,分別為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勞動部說,公務機構依規定進用的約聘僱人員,為各機關執行職務,直接或間接涉及公權力行使,與國家間關係,是屬「公法上職務關係」,與勞動基準法的「僱傭關係」性質有別。
對於約聘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基法,勞動部尊重主管機關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權責。(編輯:唐聲揚)1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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