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質疑開放七休一程序 勞動部:過程審慎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0日電)開放七休一攸關勞動權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質疑勞工意見表達和行政程序是否完備。對此,勞動部強調,過程審慎。學者則是建議,決策過程應舉辦聽證程序,立法院也應監督。
勞動基準法新制3月1日上路,「指定第36條第四項行業」中訂定12個行業能在遇上「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等4個特殊情形時,免受七休一限制。7月9日勞動部再次預告修正草案,新增開放七休一的9個行業。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辦「真有把關?勞基法開放七休一相關研商機制探討」公聽會,就決策的行政程序問題進行討論,質疑開放七休一在具體研商的行政程序中,勞方意見是否有被實質採納,勞資雙方是否具備平等的參與及發聲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強調,有把關機制。包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需求所作評估過程必須邀請勞資雙方代表討論,經過評估和討論,認為有必要作例假的例外處理,才會把相關資料併同勞資雙方會商意見送給動部,勞動部會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審查,過程審慎。整個流程中,勞工代表有參與。
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高潞.以用認為,勞資雙方不平等,又有主管機關主導,很難不令人質疑在決定開放七休一行業的整體研商過程中,勞方是否具有實質且平等的否決權。決策如果可以反過來,是由勞方提出需求,比較能夠保障勞工權益。
與會的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開放七休一行業,應讓勞資雙方充分表達意見,而且不應只是單純聽取陳述意見,應採用行政程序法上的聽證程序。另外,立法院也應對勞動部單方決定的法規命令,進行抑制性法規監督,可以要求勞動部將所作決定送立法院,立法院在3個月內由相關委員會作出決議。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提醒,政府或資方不能以勞工認為可以加班或能積假從事家庭活動而同意開放七休一行業作為完全考量,因為這也可能凸顯勞工工資太低或企業給假不夠優化,而不是真正反應該開放七休一相關行業。(編輯:林沂鋒)1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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