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船舶偷排廢油 環署高雄港攔截開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伊朗籍船舶去年在台灣西部海域非法偷排廢油,船舶近期擬停泊高雄港,環保署今天會同相關單位,要求該船船務代理公司轉達船舶所有人繳納罰鍰新台幣150萬元,宣示維護海域決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歐洲Sentinel-1雷達衛星在台灣時間去年10月9日上午5時52分33秒影像顯示,伊朗籍船舶於西南部高雄外海疑似偷排油污,環署接獲訊息後,立刻協請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判釋確認衛星航照,並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協助篩選提供嫌疑船舶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資訊。
根據判釋結果及資訊,衛星所攝船舶當時確實有持續排放油污,且伊朗籍維納(SARVIN)輪的船舶軌跡也與衛星影像油污軌跡完全疊合,衛星航照顯示船舶所排油污軌跡長達60公里無間斷,持續排放廢油至少2至3小時、數量推估至少5公噸,因偷排油污惡性重大,環保署隨即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開罰150萬元。
航港局今天上午9時通知環保署,掌握伊朗籍維納輪將泊靠高雄港,環保署立刻會同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海巡署第五海巡隊等相關單位,規劃在維納輪停泊高雄港時執行嚴格聯合船舶稽查作業,並請維納輪的台灣船務總代理公司,轉達船舶所有人所屬船舶曾有偷排廢油違規事實,要求船舶所有人繳納罰鍰150萬元。
環保署表示,經協商後,船務代理公司表示已獲船舶所有人授權處理排放廢油遭裁罰事件,現場除收取裁罰書面文件影本外,也當場繳交罰鍰支票予環保署人員攜回繳交。
環保署指出,雖然該船油污排放已超過5個月,且是外籍船舶,相關污染追查及罰鍰追償非常不易,但不論是本國或外籍船舶均禁止在台灣管轄海域有任何違法或污染海洋行為,一旦查獲違法,不論船舶在何處,環保署一定會窮盡所有力量找出元兇並予嚴懲。
環保署表示,未來也將持續使用衛星及遙控無人機等高科技儀器及設備,嚴密監測台灣海域是否有船舶在海上非法駁油或偷排廢污油水等違法情事。(編輯:張銘坤)1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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