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三讀 青年團體滿意年齡下修
2017/12/12 16:43(12/12 18: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門檻。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當然滿意此項結果,下一步打算推動修憲公投。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門檻,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廢除公審會、18歲有公投權,並可不在籍投票。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滿意公投法年齡下修門檻的結果,這也是對18歲青年有公民權的第一步。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督導吳政哲也認為這是很大的突破。
葉大華舉例,公投法通過後,像是蘭嶼貯存核廢料的問題,就可以透過公投,讓從小在蘭嶼長大但未滿18歲的青年可以有決定權。
葉大華說,公投法三讀通過後,希望中央選舉委員會跟教育部可以積極做選民教育,讓學校透過公民課程,來實際模擬討論。
吳政哲則認為,除此之外,也希望公投法通過後可以讓朝野政黨看到這件事情,不要再用不民主的方式面對公投。
至於下一步,葉大華表示,擬推動修憲公投,讓修法將投票的年齡下修到18歲。1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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