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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過後 食物與原狀樣態不符應丟棄

2017/8/1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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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6日電)815全台大停電過後,台中市衛生局今天提醒民眾,冷凍庫應保持攝氏負18度以下,冷藏庫攝氏0至7度,如果發現食品樣態與原狀不符,應立即丟棄、避免食用。

台中市衛生局今天發新聞稿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冷凍庫溫度應保持在攝氏負18度以下,冷藏庫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至7度,避免劇烈溫度變動,並應於明顯處設置溫度指示器及定時記錄,如發現食品與原儲存樣態不符,像是冷凍食品出現軟化情形等,應立即丟棄,尤其餐飲業者,切勿再製作餐食供應。

台中衛生局新聞稿指出,冰箱平時裝盛量約7至8分滿,保存功能較佳,停電時減少開啟冰箱的頻率,並立即將易變質的食物如:牛奶、乳製品、肉類、魚類、蛋類等,放入帶冰塊的容器內冷卻保存。

台中衛生局新聞稿表示,如果發現生鮮水產肉品出現黏稠液體、摸起來滑滑的,就是細菌滋生會出現的樣態,則應丟棄;停電時放在冷藏的即食食品如壽司、生菜沙拉等,無論停電多久,均應避免食用。10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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