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師改修聘任辦法 大學:比勞基法合理
2017/3/27 17:03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7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擬先不納入勞基法,改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大學多表示支持,認為針對教師特殊性修改辦法,比納入勞基法合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就「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專案報告,潘文忠表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擬先不納入勞基法,改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請假、鐘點費等權益保障納入,將於1個月內公告。
被立委點名兼任教師比率最高的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表示,北商大學制很複雜,包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專科學校和空中進修學院,整體兼任教師比率超過7成,主因是專科和進修部都在假日或晚上上課,因此兼任教師比率高,弱勢只看日間部,兼任教師比率僅約1、2成。
對於教育部的規劃,張瑞雄表示支持,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後,學校的經營成本都會增加,現在針對兼任教師特性去修改聘任辦法,會比納入勞基法好,讓學校聘任兼任教師上更有彈性,但也建議教育部修改辦法時,能多找大學溝通細節。
龍華科技大學校長葛自祥指出,教師身分特別,和一般勞工不同,因此才會有教師法,如果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學校在聘任彈性上就會受限制,例如兼任教師的聘任和續聘、停聘等程序考量,都和企業勞工的情況不同,教育部若能針對教師特殊身份去修改聘任辦法,比納入勞基法合理。
以技職為例,葛自祥指出,兼任教師聘任會希望貼近產業發展,因此每年都會看產業趨勢,聘任不同兼任教師,如果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在聘任上就會失去彈性,例如產生資遣問題,還有工時的計算,如果學生下課找老師討論問題,是否要算加班等,這些複雜的行政作業都會造成學校困擾。1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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