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琪指控台大伸黑手 校方:諸多不實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4日電)被教評會決議解聘的台大教授張正琪今天指控,校長楊泮池指定特別委員會成員、校方不讓她上課。台大表示,委員是採取公開徵求,請人代課是考量學生權益。
台大教授郭明良違反學術倫理案,台大教評會2月開會決議,解聘教授郭明良和張正琪,張正琪日前曾召開記者會喊冤,今天再度舉行記者會。
張正琪在記者會中指出,去年11月11日晚上,她與郭明良以及台大主秘林達德、副校長郭大維等人到校長室會商,當天楊泮池要求郭明良趕緊辭職,他會替郭明良安排藥廠職務,並叫郭、張兩人對外「閉嘴」,還指定特別委員會成員。
張正琪也提到,依照台大程序,需經過所、院、校三級三審後才正式解聘,但現在連「所教評會」都還沒召開,台大醫學院3月1日就通知她所屬的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停止她所有課程,也將她的帳戶關閉,不准她報1、2月份的主持費、實驗室耗材等,明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指出,去年11月11日是郭明良表達要請辭,主動要求到校長室,擬定請辭聲明後由秘書室轉發,之後校方也指定主秘為對外統一發言人,但張正琪卻認為這是學校要她閉嘴。
林達德表示,張正琪的指控有諸多不實,當時郭大維仍在國外,根本不可能參加當天會議,且當時僅1篇論文有問題,尚無成立特別委員會的決議,校方是到傳出多篇論文有爭議時,才決定成立特別委員會,而特別委員會委員都是公開接受推薦,並非由校長指定。
至於張正琪指控被禁止上課,林達德表示,教評會決議解聘張正琪,但擔心三級三審完成解聘程序時,學期還沒有結束,可能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因此做出附帶決議,情商系所請人代課,張正琪若有疑義,可透過正常管道申訴,不准報帳則是誤會,張正琪還是可申請之前的主持費或耗材費。1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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