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有線擅自變更頻道 NCC裁處30萬
2016/8/10 15:26
(中央社記者吳琬婷台北10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決議,針對中投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變更調整類比頻道節目位置,裁處新台幣3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正。
NCC表示,中投有線電視於8月2日向NCC申請類比頻道節目位置變更,但尚未經許可,即擅自變更調整,將類比頻道原第54頻道「三立新聞台」變更為新增的「四季台」,原第70頻道「冠軍夢想台」停播,變更為「三立新聞台」。
NCC昨日經查證屬實,中投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第1項規定,未經許可變更營運計畫內容,事實明確。NCC強調,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6條規定,除裁處30萬元外,並要求該公司立即改正,如該公司仍不改正時,將依法按次處罰。
NCC表示,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因營運考量向NCC申請類比頻道變更,應先報經NCC核可,再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8條規定,在調整或停止播送頻道時,應在前5天以書面或連續5天於該頻道中,以播送之方式通知收視戶,以維護收視戶之權益。1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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