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2年未發作 病友團體籲勿撤駕照
2016/7/28 15:26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8日電)癲癇患者開車意外時有所聞,交通部原訂全面註銷患者駕照,後因引發反彈暫緩。北榮癲癇科醫師陳倩今呼籲應比照美國,只要2年內未發病且有醫師證明控制良好,就應有條件開放。
根據現行規定,患有癲癇症者不得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部分患者可能取得駕照後才患病,也可能刻意隱瞞病情,交通部考量民眾行車安全,原訂去年9月全面註銷駕照,引發民間團體反彈才暫緩該政策。
台北榮民總醫院癲癇科主治醫師、台灣兒童伊比力斯協會秘書長陳倩今天表示,全台約有20多萬名癲癇患者,有超過半數疾病控制良好,與正常人無異,僅有3成屬頑固型癲癇症。
陳倩指出,他們並不贊成癲癇患者領取職業駕照,但不應剝奪控制良好的癲癇患者行車用路權,呼籲交通部比照美國規定,如患者2年內未發病、由醫師證明病情控制良好,應有條件放寬讓患者也能持有駕照、開車,未來會將建議提供給交通部參考,盼年底前定案。1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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