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主辦權評選制實施8年 首度遭退件
2016/3/3 18:56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台灣燈會主辦權評審制已實施8年,觀光局也完成2017年主辦縣市的評選,但首次評選結果遭行政院以加強交通規劃為由退回。
交通部說,已收到行政院的公文,並轉知觀光局,請申請的縣市針對交通問題重新提詳細規劃,但無時間表。
觀光局說,今年台灣燈會到2日的參觀人數,已達1351萬人次,2月28日當天更高達369萬人次,交通受影響,行政院希望未來在交通規劃上,主辦縣市要有更詳細的計畫。
觀光局表示,台灣燈會已27屆,原先都在台北市舉辦,2001年起由各縣市輪流主辦,2001至2008年的縣市主辦權都由總統選定,2009年開始有評選制。
從2009年起,每年台灣燈會閉幕當天,會宣布下一屆主辦台灣燈會的縣市,並從2011年開始,已連續5年都有交燈儀式。
今年台灣燈會將在6日閉幕,是否會宣布2017年主辦縣市,並有交燈儀式,交通部及觀光局都沒答案。
因台灣燈會屬於國家重大活動,每年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參觀,帶動地方經濟效益非常大,各縣市都努力爭取,高雄市、台南市及台中市都曾各主辦過2次。
爭取2017年台灣燈會主辦權的是雲林縣及嘉義縣,地點都在距離高鐵站1至2公里範圍,而雲林縣從2012年至2015年已爭取過4次,非常積極。
根據觀光局公布的「2017台灣燈會」舉辦縣市評選指標,包括申辦場地、交通規劃、安全管理規劃、接待能量、觀光產品規劃、經費籌編情形;其中交通規劃指周邊交通條件、停車場及疏導配套措施。10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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