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新制 非專科醫師受訓1年可動刀
2015/12/25 19:55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5日電)明年醫美管理新制,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今天表示,非專科醫師要投入醫美,只要經外科手術受訓滿1年就可執行手術業務;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說,這樣不尊重受訓6年以上專科醫師。
醫事司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共分成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與美容醫學光電治療。
醫事司長王宗曦說,原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如果已有美容醫學手術訓練,符合資格者可直接手術。
她說,如果是其他專科醫師,要有1年外科訓練、修滿教育學分、只要提列專科醫學會頒發曾參與該項手術已達10例及參加學術講座達4小時學習證明文件,也符合操作資格。
王宗曦表示,如果課程未包括1年外科訓練者,必須補足相當於外科訓練1年時數訓練課程,再提列專科醫學會頒發曾參與該項手術已達10例及參加學術講座達8小時學習證明文件,才可執行美容醫學。
不過,美容外科醫學會秘書長劉致和說,這不尊重專科訓練制度。整外有受過6年手術訓練,同時了解麻醉相關專業,如果讓其他非外科相關醫師訓練1年就可動刀,可能會有很大問題。
另外,將來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前,須讓病人了解執行方法、可能的併發症與處理方法及術後復原期可能出現的問題,取得書面同意後才可醫療。
兩項新制將在民國106年施行。10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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