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113年綠能躉購費率定案 光電微降、風電等持平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5日電)經濟部今天完成「中華民國11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審定作業,除太陽光電微幅下修,其餘風電等再生能源大多持平,地熱發電不及2MW容量級距、沼氣發電則微幅上漲。
另外,為鼓勵公民電廠、集合式住宅等微型、中小型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針對不及100瓩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細拆為4個級距。
113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採1年2期,並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第1期躉購費率介於每度3.7635至5.7848元,第2期躉購費率則介於每度3.7236到5.7055元。
風力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至於浮動式離岸風電費率,能源署指出,審定會已有相關討論,能源署也在1月26日召開「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規劃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將參酌相關意見,完善示範規劃,並儘快對外說明。
生質能發電方面,有厭氧消化設備(沼氣發電)分類,躉購費率微幅提高為每度7.0192元;無厭氧消化設備分類,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2.8066元;農林植物分類維持112年度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1187元。
廢棄物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農業廢棄物分類,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
針對外界近期對於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的各項建議,能源署表示,審定會決定113年度廢棄物發電類別仍維持預告的躉購類別及費率水準,後續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與環境部研商強化管理機制,以協助國內廢棄物資源化及提升自主能源。
小水力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不及500瓩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8936元;500瓩以上不及2MW部分,躉購費率每度4.2285元;2MW以上,躉購費率每度2.8599元。
地熱發電方面,不及2MW容量級距,躉購費率微幅提高為每度5.9459元;2MW以上容量級距,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5.1956元。海洋能發電同樣維持112年度水準,躉購費率每度7.3200元。(編輯:林淑媛)1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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