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6日擬拍板囤房稅採全國歸戶 稅率將提高
2023/7/5 18:39(7/5 21:2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璦、賴于榛台北5日電)現行囤房稅為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行,稅率介於1.5%至3.6%,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會明日將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據了解,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稅率也會提高,以健全房市發展。
政院人士表示,政府一直以來皆持續推進健全房市措施,包含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推動房地合一稅2.0等政策,加上明天即將推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都是採取穩健,循序漸進的方式遏止不動產投機炒作、健全房市發展。
至於相關細節,明天行政院會後對外說明。
現行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囤房稅小百科
政院2023年7月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有3項:(財政部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2025年5月正式開徵)
- 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
- 法定稅率從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
- 過去法規規範為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至3.6%,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 觀察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1.5%,僅4縣市提高。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
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稅率3.6%
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
宜蘭縣: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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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行政院擬宣布囤房稅將採「全國歸戶」,稅率部分也會調高。
舉例來說,一名民眾在台北市持有3戶、新竹市也有3間房,按現行規定,因為是採地方縣市歸戶,所以皆適用自住稅率,未來若採全國歸戶後,在全國各縣市都有囤房者,將無所遁形,觸及囤房稅最高稅率。
財政部、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目前全台已有10個縣市採行囤房稅措施,新北市、台東縣及澎湖縣正在推動。(編輯:潘羿菁)1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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