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打詐新制上路 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平台負連帶責任

2023/6/30 19: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為阻絕詐騙,打詐5法全數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打詐5法之一的投信投顧法修正案,總統已在今年6月28日公布施行,明定網路投資廣告應採實名制等,違規平台業者將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並受行政處分。

近年網路投資詐騙猖獗,為減少民眾誤信網路投資廣告遭受詐騙,金管會研議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及第113條之1,5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6月28日公布施行。

金管會今天說明,此次投信投顧法修正案有3大重點,第一,明定非屬特許事業者從事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的禁止行為,並要求刊播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應採實名制。

第二,規範網路平台業者,包括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其他網路傳播媒體業者等,應落實廣告事前審查及事後下架機制。

第三,明定若網路平台業者違反規定,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及受行政處分之虞的情形。

配合法律施行,金管會已將外界關心議題彙整為常見法規問答集上網公告,以利網路平台業者遵循,另刑事警察局在165全民防騙網增設檢舉詐騙廣告平台,供民眾檢舉使用。

金管會提醒,網路平台業者對於所刊播的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應落實事前審查,若於刊播後才發現廣告有違規情形,應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將違規廣告儘速下架,以避免觸法。(編輯:張均懋)11206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