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5/1起開徵 全台共929萬件挹注稅收近870億元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112年期房屋稅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全國開徵929.18萬件、年增約1.4%,稅額為新台幣869.97億元、成長逾4%,六都以台中市件數、稅額分別成長2.71萬件、8.7億元最多;主因皆為新建房屋增加以及7個縣市實施囤房稅。
此外,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等7個縣市,去年7月1日啟動「囤房稅」,影響戶數約25.27萬戶,帶動稅額增加12.59億元。
財政部今天舉辦房屋稅開徵記者會,112年期房屋稅是徵收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的房屋稅款,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長蔡麗惠在會中表示,各地方稅稽徵機關4月中旬起陸續寄送繳款書,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
逾期繳納者,每逾3天(即6月4日起)加徵滯納金1%,最高加徵至10%,提醒民眾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如期繳納。若受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蔡麗惠指出,112年期房屋稅全國開徵件數總計929.18萬件、稅額869.97億元,分別較111年期成長1.42%及4.25%;主因為新建房屋增加、以及7個縣市實施囤房稅。
去年逢房屋現值評定年度的13個縣市中,9個縣市調升轄內房屋標準單價,金門縣則逢110年調整、今年適用,帶動112年期房屋稅收成長。
六都房屋稅方面,開徵稅額達684.33億元,占全國總開徵稅額比率近8成;六都以台中市的件數、稅額分別成長2.71萬件、8.7億元為最多。
檢視各用途件數和稅額,以自住用房屋件數715萬件、稅額約327.63億元為大宗,占全國開徵件數與稅額比率分別為76.95%和37.66%。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件數73.4萬件、稅額84.54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與稅額比率分別為7.9%、9.72%。
同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等7個縣市,去年7月1日起,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取差別稅率、也就是實施「囤房稅」,影響戶數約25.27萬戶,稅額估增12.59億元。
財政部指出,為響應節能減碳,並推廣無紙化、電子化政策,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不主動核發各項約定及非約定轉帳繳納證明。
約定轉帳繳納證明是針對長期委託轉帳機構直接扣款繳稅者;非約定轉帳繳納證明則是針對使用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網際網路、電話語音或多媒體資訊機(Kiosk)查繳稅等方式繳稅者。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有需要各項轉帳繳納證明,仍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申請,或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就近親臨任何一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編輯:潘羿菁)1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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