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改建3度招標 搭配地上權變南港千坪商業土地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日電)財政部國產署鄰近台北市大巨蛋的原址改建案曾二度流標,國產署檢討原因並於今天重新公告招商,將改建案搭配的地上權案換成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的逾千坪南港商業區土地,增加投資誘因。
國產署表示,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即仁愛段基地),參採財訓所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危老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局使用。
此案去年9月第二度流標,財政部當時表示,廠商不願進場原因包括營建市場缺工、缺料,物料價格高漲,以及改建案搭配的地上權案屬住宅區,用途受限等。
檢討流標原因後,國產署今天重新公告招標,替換改建案搭配地上權基地為南港商業區土地,並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新增於一定期間後可申請終止該契約的機制,增加投資誘因。
國產署表示,上述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約1109坪),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
另一改建案搭配的地上權基地為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約337坪),為第三種商業區。
國產署說明,此南港段、中山段商業區土地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約新台幣3億4138萬元,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採3.5%計收。
國產署指出,合作廠商為國產署興建辦公廳舍經驗收合格後,可依設定地上權契約約定,辦理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分戶移轉,並與國產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地上權存續期間地租的收繳、欠租催繳等事宜。
此外,合作廠商在南港段、中山段基地興建自有房屋全部出售且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算屆滿5年後,經徵得國產署同意,得終止無償委託管理契約,並確認無其他待解決事項後,退還履約保證金。
國產署指出,本案4月1日公告招商,公告期間3個月,未來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9264.8平方公尺(約2802坪);南港段基地及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存續期間,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地租約13億5000萬元;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1億9700萬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提高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編輯:楊蘭軒)11104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