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打炒房遭批 4點回應強調有助金融韌性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6日電)金管會配合打炒房政策,2月中旬宣布上調5類不動產貸款適用的風險權數;不過媒體評論認為作法值得商榷。金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提出4點說明,並強調透過風險權數調整,可提升銀行承作這類授信的風險意識與承擔能力。
有媒體評論認為,提高銀行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值得商榷,否則可能會破壞金融監理的核心,且金管會看似提前落實巴塞爾資本協定III所訂「不動產暴險按貸放比率適用相關風險權數之方法」,其實夾帶比國際規則更為嚴苛的監理條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感謝外界對於政策提出指教,但部分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差距,因而提出4點說明。
首先,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發布「巴塞爾資本協定」,明定銀行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作為國際上衡量銀行韌性的標準;而BCBS允許各國主管機關在符合協定精神下,依監理需求調整其資本適足率規範,台灣資本適足率相關規範一向以BCBS發布的國際標準為基礎,審酌國內金融市場現況及本國銀行實務發展需求調整,以兼顧接軌國際及提升經濟發展等目標。
金管會表示,近年為了因應COVID-19疫情,許多國家考量對經濟情勢的影響後,也宣布延後實施「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危機後改革定案文件」。
第二、金管會這次配合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整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適用於新承作案件,不影響銀行既有授信案件;銀行已辦理的貸款及非屬新規定所列貸款,均維持以現行規範計提資本,不受影響。
第三,金管會調整風險權數,可提升銀行承作該等授信的風險意識與承擔能力,預期有助於控制新增不動產貸款的增幅,但不至對不動產授信產生過大衝擊;後續相關措施將視銀行不動產貸款風險控管情形及產業發展狀況,進行滾動式檢討。
第四,金管會指出,國際信評機構近期發布的報告認為,提高銀行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這項措施,對台灣銀行業信用體質具有正面影響,也能協助銀行業放緩不動產貸款成長與集中度風險,且放款將更多元化,並顧及其他產業的資金需求,例如工業相關的企業投資或貸款。
截至民國110年9月底,本國銀行平均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分別為11.95%、12.93%及14.82%,資本適足性仍屬穩健。
不過,金管會指出,考量資本適足率是外界衡量銀行風險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標,而且銀行吸收大眾資金並從事放款業務,本來就須具備較高程度韌性,以免影響存款人權益。
基於上述原因,金管會表示,將遵循BCBS所發布的國際規範及主要國家作法,並持續觀察整體金融市場變化,在同時兼顧與國際接軌及穩健可行的原則下,研議修正資本適足性相關規範,督促國銀落實風險管理,維持金融韌性。(編輯:蘇志宗)11103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