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於期限彙報財業務報表等2大缺失 鎮富保經遭撤照
2021/8/10 17:05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0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由於鎮富保經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彙報財務及業務報表,且有擅自停業事實,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為今年第4家遭金管會廢照的保經。
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共有309家保經、281家保代,不過7月至今天為止,金管會陸續頒布昇億、上新、兆成及鎮富4家保經撤照裁罰案,因此僅剩下305家保經。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鎮富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於2018年度至2020年度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彙報各類業務及財務報表,且有未向金管會申請即擅自停業的情形發生,違規事實明確且情節重大,因此宣布依保險法規定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林志憲強調,保經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強化法令遵循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健全公司經營。(編輯:潘羿菁)11008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