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石化大廠長春樹脂收購信昌化工 公平會點頭通過

2021/7/14 17:4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4日電)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通過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與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結合案,由於具有整體經濟利益,決議予以通過,不禁止結合。

台泥今年3月宣布,董事會通過處分子公司信昌化工股權,以新台幣24億元出售持有信昌化工所有股權給長春樹脂。

長春樹脂擬取得信昌化工100%股份,且控制其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達到結合申報門檻,依法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長春樹脂及信昌化工均為石化產業中游基本原料或下游衍生物與化學品的廠商,雙方均有生產苯酚及丙酮,為參與結合事業丙二酚、環己酮等產品的原料,此案兼具水平與垂直結合態樣。

公平會指出,此結合案所涉及的石化產品相關市場並沒有顯著參進障礙,苯酚及丙酮等原料仍有其他國內外供應商可供選擇,而且下游客戶多是具有抗衡力的國內上市櫃公司,結合之後,長春樹脂及信昌化工仍受市場競爭的拘束。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相關市場參進條件不會因為此結合案有所改變,長春樹脂及信昌化工仍須面對市場既有競爭,難以透過投入封鎖及客戶封鎖手段,增加競爭對手成本,尤其石化產業產品價格會受到國際市場供需影響。

公平會認為,此結合案對市場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而且結合後,長春樹脂預期將可提升產能,滿足國內外市場需求,具有整體經濟利益,因此不禁止結合。(編輯:黃國倫)11007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