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法人囤房數據 房仲估為後續修法鋪路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5日電)內政部統計,法人擁有多房比例明顯高於自然人,且短期買賣頻繁,房仲業者認為,政府公布數據,可能為後續房地合一修法鋪路,讓境內法人房地交易稅制比照境外法人。
針對囤房議題,內政部今天公布,透過數據分析,鎖定單一所有權人住宅進行全國總歸戶統計,自然人擁有多房者只占1.46%、法人擁有多房者占11.96%,囤房較為明顯;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的短期交易比例高達54.51%,短期買賣頻繁。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內政部今天提出數據,指出法人囤房及短期交易的程度比自然人高,應是要為後續房地合一修法鋪路,讓境內法人房地交易稅制比照境外法人,以免境內法人成為打炒房政策下的漏網之魚。
張旭嵐解釋,現行的房地合一制度,針對境內法人、境外法人及自然人有不同的規範。首先境內法人,不論持有年限長短,房地合一的稅率都只有20%;境外法人的房地交易,則是持有1年內稅率45%、1年以上稅率35%;自然人方面,則是持有1年內賣出課45%,1至2年稅率35%,2至10年20%,10年以上15%。
她指出,以2年內的短期交易來看,境內法人適用稅率僅20%,遠比自然人、境外法人的35至45%來得低,因此少數以短期炒作獲利為目的的人士,便常用境內法人的名義購置不動產,以降低稅務成本,使境內法人成為房市短期交易的大宗。
她直言,自然人囤房及短期交易的比例低,也反映出國內民眾購置住宅,仍以單一自住為大宗,同時也說明近年市場上的投資風氣已淡,房市持續朝剛需消費的健康方向發展。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為避免炒作房價,過去部分人把焦點放在惡意囤屋的自然人,其實從此次內政部公布數據顯示,法人才是囤屋的主角,但法人持屋不像自然人有失能、死亡的問題,安定性較高,即便法人比較懂得節稅,但政府在管理上卻比較容易。
徐佳馨指出,政策上可評估從到底是希望增加稅收,還是降低房價著手,畢竟如果透過囤房稅讓「窮的法人」賣屋,也可能讓「有錢的法人」買去。
她認為,若希望以囤房稅、高持有稅迫使多戶持有者賣屋,達到降低房價目的,其實比較困難,因法人通常財務狀況優於一般自然人,對稅法、不動產稅法也比一般人了解,應該還是會找到節稅的方法,所以政策上不妨考慮法人比較好管理,透過適當制度來面對法人擁有多戶房屋比例較高的事實。(編輯:黃國倫)1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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