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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花:振興券跟禮券不同 可訂使用期限

2020/6/3 18:04(6/3 18: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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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舒晴台北3日電)消基會今天表示,三倍券應參照禮券規範,不能定使用期限,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回應,三倍券和一般禮券不同,可以訂定消費期限。

王美花今天下午參訪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並接受媒體採訪。針對消基會表示,三倍券應參照禮券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不能設定使用期限,且沒用完可退現金;王美花說,三倍券跟一般禮券不同,是政府一次性發行的特別的券,可以訂定消費期限。

對於三倍券可否找零,王美花說,原則上店家可以不用找零,但是如果店家願意,也不會禁止,消費者也不能強制要求店家找零。

對於有網友提出,三倍券可以退貨換現金,王美花說,這個部分不是振興券的範疇,屬於消費糾紛,按照消保法的規定,要看店家怎麼處理跟消費者的關係。

王美花說,振興券的發想概念,是希望大家一起共襄盛舉,共同把消費的氛圍炒熱起來。(編輯:張均懋)1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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