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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 信義房屋罰10萬

2020/2/26 16:55(2/27 10: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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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6日電)信義房屋廣告提及「賀連續成交」,但未載明部分案件非由信義房屋經手。公平會說,廣告恐造成大眾錯誤認知,認定信義房屋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信義房屋對公平會的裁定表示尊重。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信義房屋在台北市興安國宅社區發出廣告傳單,廣告文宣稱「賀連續成交」,並在下方出現「信義房屋」等內容,同時提及7筆成交紀錄、誠買急尋興安國宅等字眼,足以讓民眾誤以為連續成交的7筆紀錄全由信義公司成交。

事實上,其中3筆紀錄並非由信義房屋經手成交,但廣告沒有載明相關資訊。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廣告沒有載明成交紀錄來源或是成交資訊,廣告所呈現交易熱絡程度,不僅影響消費者委託買賣與否,更排擠其他競爭同業交易機會,認定信義房屋廣告與事實不符,已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公平會對此開罰,處10萬元罰鍰。

信義房屋回應表示,關於此案,公司員工基於資訊透明公開原則,截取實價登錄興安國宅連續成交紀錄,刊載於廣告傳單中,傳單內文並無提及所有案件均為信義房屋成交,與公平會見解認定容有出入,但尊重公平會裁定。(編輯:張良知)1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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