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 信義房屋罰10萬

2020/2/26 16:55(2/27 10: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6日電)信義房屋廣告提及「賀連續成交」,但未載明部分案件非由信義房屋經手。公平會說,廣告恐造成大眾錯誤認知,認定信義房屋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信義房屋對公平會的裁定表示尊重。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信義房屋在台北市興安國宅社區發出廣告傳單,廣告文宣稱「賀連續成交」,並在下方出現「信義房屋」等內容,同時提及7筆成交紀錄、誠買急尋興安國宅等字眼,足以讓民眾誤以為連續成交的7筆紀錄全由信義公司成交。

事實上,其中3筆紀錄並非由信義房屋經手成交,但廣告沒有載明相關資訊。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廣告沒有載明成交紀錄來源或是成交資訊,廣告所呈現交易熱絡程度,不僅影響消費者委託買賣與否,更排擠其他競爭同業交易機會,認定信義房屋廣告與事實不符,已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公平會對此開罰,處10萬元罰鍰。

信義房屋回應表示,關於此案,公司員工基於資訊透明公開原則,截取實價登錄興安國宅連續成交紀錄,刊載於廣告傳單中,傳單內文並無提及所有案件均為信義房屋成交,與公平會見解認定容有出入,但尊重公平會裁定。(編輯:張良知)10902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