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架構提升營運效能 台企銀成立保險代理部
2019/12/31 20:29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1日電)為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提高營運效能,台企銀日前董事會決議通過「台企保險代理人、台企財產保險代理人公司合併案」,以台企銀為存續公司,改成立保險代理部,並以2020年1月2日為合併基準日。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表示,台企保險代理人公司及台企財產保險代理人公司,為台企銀經財政部核准設立百分之百轉投資子公司,分別於2002年及2008年成立,提供客戶完整多元的壽險及產品商品。
台企銀說,為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提高營運效能,先前已經董事會通過,將台企保險代理人及台企財產保險代理人公司合併,並以台企銀為存續公司;金管會也在2019年10月2日核准台企銀可兼營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代理業務,因此將進而新增成立保險代理部。
台企銀指出,將以2020年1月2日為合併基準日,原台企保險代理人與台企財產保險代理人公司的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企銀概括承受,保戶權益不受影響;未來除將審慎篩選優質保險公司與保險商品進行合作,同時會將保險代理業務納入銀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並致力落實公平待客原則政策與策略,提供更多優質服務。(編輯:鄭雪文)1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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