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專法效益持續發酵 引資規模突破25億元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3日電)鎖定在海外經商有成、帳上累計大量海外未分配獲利及有回台投資需求企業,國稅局主動出擊,輔導企業或台商回台投資,統計目前海外資金專法申請案已達14件,合計匯回規模達新台幣25.8億元。
中區國稅局今天表示,統計至今天,遞件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又稱海外資金專法)的案件已達14件,其中8案為企業申請案,匯回海外轉投資收益規模達16億9360萬元,6案為台商個人申請案件,匯回海外資金規模為8億8891萬元;14案中有3案已獲得核准通過。
中區國稅局指出,合計海外資金專法8月15日上路以來,累計海外資金匯回規模已達25億8251萬元,引資效益逐漸顯現。
以地區別來看,遞件申請案件中,北市國稅局有2案(皆為企業)、北區國稅局有5件(企業1件、個人4件)、中區國稅局5件(企業4件、個人1件)、高雄國稅局2件(企業1件、個人1件),南區國稅局則還沒有申請案出現。
中區國稅局說,以中區5件申請案為例,遞件企業大多是因應母公司有建廠、擴廠等實質投資需求,因此,趁著專法上路將海外轉投資收益匯回。
唯一一件個人申請案,同樣也規劃進行實質投資,後續將提出實質投資計畫交由經濟部審核,且這位申請人的同僚,同樣有意循此模式將海外資金匯回投資,預估後續將有更多個人申請案件。
中區國稅局表示,在輔導策略上,除舉辦座談會,請會計師公會協助向客戶進行宣導外,也主動出擊,接觸轄內知名或中大型企業;利用企業移轉訂價報告或營所稅申報書,鎖定可能有資金匯回需求的潛在對象,例如海外經商有成,或設有第三地境外公司並累計鉅額海外轉投資收益的企業等,直接找上門,提供稅務服務,面對面化解企業稅務疑慮。(編輯:趙蔚蘭)1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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