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北部液化天然氣2期通過環評 須補強救災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6日電)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通過中油公司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2期計畫,同意中油空污防治措施,但要求補充「擴編開發單位自主救災能量」等資料。
環保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58次會議,其中第4案「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2期計畫第3次變更暨原新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最後委員會決議審核修正通過。
開發案主要包含中油租用並新建第2席LNG(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碼頭設施、LNG卸收設備及其附屬管線設施與建築、新增供應台中地區公用天然氣用戶之廠區內管線工程及供應台中地區公用天然氣用戶增設天然氣加熱、減壓及相關管線,並增設海管計量設施。
由於環評委員擔心開發過程中,土方臨時堆置區對臨近地區可能會造成空污的問題。開發單位、中油公司指出,根據模擬預測粒狀污染物對鄰近地區,如梧棲觀光漁港及台中港務分公司大樓,濃度增量與背景值合成後均可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中油表示,在營建場地會設置逸散揚塵防制措施,鋪設防塵布,覆蓋面積達90%以上,並以砂袋妥善固定,防止表層風吹乾後之砂土揚塵,也會於裸露地表處灑水,維持工區地表濕潤,避免風蝕揚塵;在行駛車輛方面,會準備密閉車斗或採用防塵網、防塵布緊密覆蓋,並將網布捆紮牢靠,限制運輸車輛行進速度,避免運輸期間粒狀物因風吹逸散。
環委最後提出,由於第2期開發計畫較前一期規模又更擴大,因此要求開發單位針對在施工及營運期間可能遭遇各種災害風險,須自行訓練第一線救災單位,其次才是配合區域聯防系統,如台中港務分公司、台中消防隊等;若遭發生複合災害時,最後才是成立聯合應變指揮中心,共同防止災害擴大並進行疏散等。
環評大會最後決議,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核修正通過,但要求中油補充「擴編開發單位自主救災能量」等資料納入定稿。(編輯:李亨山)1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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