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業雪上加霜 財部今年首納重點查稅範圍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4日電)夾娃娃機才剛傳出逃命潮,今年又被列為財政部重點查稅範圍,財政部4月起將進行營業稅選案查核,行業樣態首納夾娃娃機,並緊盯營業人有無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擅自營業等狀況。
財政部國稅局每年都會進行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並依各年度市場動態挑選行業調查,去年夾娃娃機店有如雨後春筍般增生,財政部表示,今年除了夜市、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食品業等業別,首度納入夾娃娃機。
至於夾娃娃機的查核重點,由於銷售貨物及勞務的營業稅起徵點不同,營業人須搞清楚自己適用哪種樣態,以免因認知錯誤而受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說明,許多夾娃娃機店是以「格子商店」的概念經營,房東出租機台,從中獲利;以房東的角度出發,如果房東僅是出租空間給承租人使用,屬於租賃所得,與營業稅無關,但若房東出租的是夾娃娃機台,則視為販售勞務,起徵點為每月新台幣4萬元,符合便須申請稅籍登記並繳稅。
從承租人的角度來看,許慈美表示,國稅局是用個體戶的角度來檢視,採「一縣一稅籍」的方式認定,而夾娃娃機是販售貨物,起徵點為每月8萬元,個體戶在同一縣市每月貨物所得逾8萬元便須登記並繳稅。
不過也有些情況不須申請稅籍登記,舉例來說,個體戶在單一縣市不同商圈皆有承租夾娃娃機台,但每月收入合計7萬元,或是個體戶在兩個縣市各有承租娃娃機台,每月收入各7萬元,這2種情況在一縣一稅籍的計算方式下,均未達起徵點。
台北國稅局彙整營業人違反營業稅法的違章樣態主要有3種,一是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導致漏開統一發票且漏報銷售額,二是營業人不適用零稅率規定,卻誤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零稅率銷售額,第三,機關、團體向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國外機構購買勞務,未依營業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的情形。
許慈美提醒,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已列為財政部今年維護租稅公平的重點工作項目,3月為輔導期間,並自4月至12月進行查核,呼籲營業人自行檢視是否有上述違章情事,若有的話,應盡速向國稅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了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按漏稅額處以罰鍰。(編輯:楊凱翔)1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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