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能源公投過關 台電:能源轉型計畫持續推動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5日電)「以核養綠」等3項能源公投過關,對此,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深澳電廠停建已成定局,未來台電仍將依計畫降低火力發電比例;行政院則表明,核電廠除延役期程均已排定,非核家園目標不變。
3項過關的能源公投包括,第16案「以核養綠」公投,要求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民國114年所有核電廠停止運轉」之規定;第8案「反深澳」公投,要求停建深澳電廠並不得新增燃煤發電機組;第7案「反空汙」公投,要求降低火力發電量平均每年至少1%。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說,「以核養綠」公投結果在中選會公告後第3日起,相關條文即失效,但因核一、核二與核三廠除延役期程均已依法排定,核四商轉也來不及,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目標,不受公投案影響。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日前表示,聚集最多社會共識的選項,就是台電推動能源政策目標。
徐造華說,行政院宣布深澳電廠停建、撤回環評,「不開發」深澳電廠已成定局,未來台電仍將配合政策,按部就班推動能源轉型計畫。
依照規畫,為改善空汙,將逐年減少燃煤(火力)發電量,像是台中與興達電廠陸續加入燃氣(天然氣)機組商轉,把現有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機組或者除役,目標是在2025年時,天然氣發電比例提高至50%,燃煤則降至30%。
另同步提高再生能源比重,預定2025年前建置5.5GW離岸風電,太陽光電20GW,讓綠電比例達到20%。
至於核電方面,徐造華說,核一廠1號機、2號機運轉效期分別在今年12月5日、明年7月15日屆滿後,必須在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
按照台電提交原子能委員會的除役計畫,核一廠1號機預定在明年1月1日將核燃料移出反應爐,但目前使用過的燃料池爆滿,台電要另蓋第一期乾式貯存場暫存,卻遲遲無法取得新北市政府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
台電已於11月再度提起訴願,希望透過行政救濟方式取得核一乾貯場的「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
台電表示,核一的乾式貯存場是除役「起手式」,要先將反應爐心用過的核燃料退出,才能開始「實質」除役;第一期室外乾貯場未能取得完工證明,若等2期室內乾貯場,也要到2028年才能完工啟用,核一除役時程恐怕延宕。
台電表示,再度提起訴願後,預計3到5個月後會有結果。希望能朝正向發展,會持續與新北市政府溝通協調。(編輯:李信寬/陸倩瑤)10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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