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人董事條款 經長:傾向保留不刪除
2018/4/19 09:50(4/19 14:2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9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法人董事是否刪除爭議,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表示,從經濟部角度傾向維持政院版,保留不刪除。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開始審查公司法,由於各界意見多,連行政院版在內,共有30個版本提案待討論,各界較關心議題包括刪除法人董事、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開臨時股東會等。
針對部分立委提案刪除公司法第27條法人董事條款,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列席經委會前受訪表示,企業主對這部分較擔心,認為若刪除,可能降低法人投資意願,就經濟部角度,傾向維持政院版,保留此條不刪除。
剛卸任的工總理事長許勝雄及新任理事長王文淵日前都對法人董事條款表示關心,希望若刪除,政府應做好配套措施。
至於173-1條「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有立委認為此項條文可能危及國安;沈榮津表示,有聽到這樣的疑慮,但立委應是期待有配套作法,這部分今天會再聽聽立委的意見。
公司法修法醞釀2年多,沈榮津表示,若能有共識,期待在本會期完成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編輯:黃國倫)1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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